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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
发布时间:2011-8-21 13:30:20  来源:互联网  作者:

 

 

 

 

 

 

开展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 

    近日,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以下简称全国发展家庭服务业办公室)决定,从今年起组织开展 “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

 
    开展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是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际联席会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要求认真搞好这项活动。要树立千户百强企业的服务形象,引导和带动全国有条件的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逐步走上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管理、品牌化服务的发展道路。各级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协调机构要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真正把这项工作摆到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近年来,全国家庭服务业有了较快发展,行业规模逐步扩大,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质量有所改善。目前,全国家庭服务业各类企业和网点已近50万家,从业人员1500多万人。但家庭服务业发展与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家庭服务需求还不相适应,特别是从业机构规模普遍偏小,劳动者从事家庭服务的意愿不强,居民家庭对家庭服务安全性、便利性和高质量的要求难以得到满足,制约了家庭服务业的发展。开展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家庭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1000户以上的中小企业做专做精,扶持100家有实力的企业做大做强,树立一批知名家庭服务品牌,激发企业的发展活力,尽快培育出一批市场开拓能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管理服务水平高的企业群体,有利于大幅度提升我国家庭服务业的规范化、产业化、品牌化水平,对于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拉动就业、改善民生、扩大消费具有重要的作用。
 
    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范围包括整个家庭服务业,经营主业涉及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的家庭服务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千户家庭服务企业是指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经营规范并有一定规模的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主要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在工商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达到一定额度;具备一定的吸纳就业能力,能对从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管理规范,依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未发生侵害职工合法权益情况;有较突出的经营特色,营业额处于本地区同类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前列。
 
    百强家庭服务企业是指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实现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的大型家庭服务企业。主要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在工商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达到一定额度;吸纳就业能力较强,从业人员规模在全国或本地区居前列;能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持证上岗员工人数达到一定比例;经营规模较大,营业额在全国或本地区同类家庭服务企业中位居前列;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未发生侵害职工合法权益情况。实现企业连锁化、网络化经营,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在评定中可予优先考虑。
 
    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根据家庭服务行业和企业发展状况每年进行动态调整。千户家庭服务企业由省级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协调机构办公室汇总、审核和通报,报全国发展家庭服务业办公室备案;百强家庭服务企业由各地区收集有关材料,报全国发展家庭服务业办公室汇总、审核和通报。
 
    全国发展家庭服务业办公室将在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建立联系点。联系点应具备以下条件:建立了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机制,制定了贯彻国办发 [2010]43号文件的有关措施,出台了有关扶持政策,家庭服务企业发展具有较好基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可按照上述条件选择1个-2个中心城市 (或区)作为联系点,报送全国发展家庭服务业办公室。
 
    对于被确定为联系点的中心城市 (或区),全国发展家庭服务业办公室和各地区发展家庭服务业办公室将加强沟通联系,在工作中给予重点指导,对有关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先行先试。同时,及时总结推广各联系点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新经验,利用报纸、信息简报等予以重点宣传和推介。
 
    2011年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研究制定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提出认定范围、标准及相应指标,开展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对家庭服务企业发展状况进行专题调研,印发开展创建活动通知。第二阶段:各地研究制定开展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对各地创建活动进行督导,开展宣传和信息交流;总结各地创建活动经验。第三阶段:召开展示暨经验交流大会。
 
    各地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协调机构要切实加强对 “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国办发 [2010]43号文件及其他促进家庭服务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在注册登记、市场融资、连锁经营、品牌推广以及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优先扶持。各地要积极支持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在国内外参加各类展示活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站,做好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形象展示和宣传。通过创建活动,各地都要扶持建立3家-5家百强龙头家庭服务企业,30家左右中小型规范化家庭服务企业,使这些企业成为有市场号召力的知名家庭服务品牌。各地要将开展创建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活动情况和有关经验,及时报送全国发展家庭服务业办公室。
 
    据了解,为了使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国发展家庭服务业办公室已经在全国先期进行家庭服务行业的大规模调查摸底工作。调查摸底的内容涉及各地区家庭服务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从业人员、经营规模、企业性质、所属业态等。这次调查摸底将成为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区发展家庭服务业协调机构对开展千户百强企业创建活动非常重视,认为这是今后工作的一个强有力的抓手,正在组织专门力量,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各地市、县和家服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工作。各地的初步数据有望在近期汇集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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